根据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的规定,国务院决定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。为增强社会公众对我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认知度,统一、规范“中国经济普查—2018”标志的使用与管理,经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,从即日起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启用统一的“中国经济普查—2018”标志。“中国经济普查—2018”标志,以“中国”“经济”“普查”的英文字头“CEC”构成设计主体。外弧“C—CHINA”为中国,内弧“C—CENSUS”为普查,内弧“C”和贯通整体的中横构成“E—ECONOMIC”为经济。“2018”表明普查的年份。